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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霞与孤鹜齐飞这句话为什么好?
宋代吴曾曾经在其《能改斋漫录·辨霞鹜》一文中写道:"落霞非云霞之霞,盖南昌秋间有一种飞蛾,若今所在麦蛾是也。"也就是说王勃这句诗里的"落霞"并不是云霞,而是指一种飞蛾,也就是今天所说的麦蛾。
这么说的理由是什么呢?原来当时的南昌正值八九月间,田野里有很多的飞蛾,在江面上飞舞时,纷纷坠落到水中,引得江里的鱼争抢夺食,场面异常的壮观。而当地人管这种飞蛾叫做"霞蛾",简称为"霞"。"霞蛾"纷坠如雨,也引得野鸭(鹜)游来争食,于是便出现了王勃的这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落霞与孤鹜齐飞,这个“飞”字就是点睛之笔,天高地迥,万物苍茫,人类渺小,但是那又咋样!一只孤鹜可以带动漫天烟霞,乃至整个宇宙苍穹,飞扬而上。
中国的山水均非山水,皆有情意,中国诗作之写景也绝非写景,皆含情志。此时王勃的情志便寄托在这只孤鹜身上,王勃如果会唱歌,一定会嘶吼:我是那只小小小小鸟……它逆天而上,带动天地,飞扬跋扈,不可一世。
那么,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秋水长天一色,这是天地冥合,这是空间的无限之大,而在这样的空间中,烟霞漫天!这是生命的红,这是天地的壮,这是有限生命通过极致燃烧迸发刹那光华,并借此抵达无限之时空。
感谢邀请!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出自王勃《滕王阁序》。这句话的意思是:雨后的天空,乌云消散,阳光又重新照耀着大地.阳光映射下的彩霞与野鸭一起飞翔.大雨后的江水显得异常的充盈,远远望去,江水似乎和天空连接在一起。
能成为千古名句,主要是色彩对比鲜明,落霞是绚丽的、多重的,孤鹜是清淡的、单一的,落霞自上而下,孤鹜自下而上,秋水长天,天水相接,浑然一体。远近、上下、立体式地展现出了一幅深秋江天画卷。另外,是动静结合描写,“落霞”、“孤鹜”齐飞是动,“秋水”、“长天”一色是静,以动衬托静,使画面更美,使整句变得意境深远,让人回味无穷。
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一色。语见初唐四杰之一王勃的《滕王阁序》,众口烁金,己成千古绝响。
此句仿效庾言巜马射赋》中,"荷花与芝盖齐飞,杨柳共春旗一色″之语,却能袭旧弥新,另起佳境。
写出了三秋晚景的壮丽和空阔,落日霞映,孤骛(凫野鸭一种)飞起,与晚霞一齐飞动,秋水和长天浑然一色,嫣然一幅秋日向晚的美图画卷,颇增动态之美。任人暇想,美不胜收。
《滕王阁序》乃王勃即兴之作,可见其文彩风流,才思敏捷。文句流丽欢畅之中寄抒了自己怀才不遇的失意之情,又不失宏放豪迈之意,此中两句只见一斑,全篇之好,令人叹服。
怎耐!二十八岁便溺水而亡,天妒英才,着实令人叹惜!
据王定保《唐摭言》卷五载:王勃作《滕王阁序》时年十四,都督阎公不信之。勃虽在座,而阎公意属子婿孟学士者为之,已宿构矣。及以纸笔巡让宾客,勃不辞让。公大怒,拂衣而起,专令人伺其下笔。第一报云“南昌故郡,洪都新府”,公曰:“是亦老生常谈。”又报云“星分翼轸,地接衡庐”,公闻之,沉吟不言。又云“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公瞿然而起,曰:“此真天才,当垂不朽矣!”遂亟请宴所,极欢而罢。
都督阎公何以对“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赞叹不已?“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何以成为千古名句?是因为它对语言艺术的巧妙运用。其语言艺术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视野开阔。天上布满晚霞,天空中一只野鸭飞过。秋天的水与广阔的天空相接,呈现出同一种颜色。组成了一幅天地浑然一体的波澜壮阔的画面。没有广阔的胸襟和气度的人,是断不能写出这样视野开阔的句子来的。都督阎公与其说是为王勃《滕王阁序》中的这两句而赞叹,不如说是为王勃蕴涵在这简单的句子中的胸襟和气度以及才气所折服了。
二是动静搭配。天空中的晚霞即使再美,也让人感觉有点单调,少了些许生气。在这种情况下,高明的作家总是设法用动静搭配的方式来补救。如杜甫的诗句“星垂平野阔”是静态展示,“月涌大江流”则是动态展现。上下句一动一静,动静一搭配,境界就出来了。王勃也深谙此道,于是在“落霞”中加进一只“孤鹜”。这一来,动态有了,生气也有了,自然也就不单调了。
三是情景交融。王勃虽然年轻,但颇有才气,然而怀才不遇,辗转漂泊。一种深深的孤独感无时无刻不伴随着他。与“落霞”齐飞的那只“孤鹜”,与其说是一只野鸭,不如说是王勃自身的写照,是王勃的怀才不遇的孤独感在文句中的间接反映。而从“落霞”中,我们也不难体会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那种人生感慨。
四是平中见奇。一开始就把文句写得很精彩,先声夺人,是一种写法;一开始写得相当平淡,经过层层铺垫之后,才推出精彩的部分来,平中见奇,也是一种写法。王勃显然***用了后面一种写法。有了前面“南昌故郡,洪都新府”和“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这些平淡语句的铺垫,再推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样精彩的语句,也就水到渠成的了。难怪都督阎公听了他前面写的内容,不以为然,其后才为王勃的文才所折服了。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是初唐四杰中王勃的千古名句,出自名篇《滕王阁序》,可谓是古代骈文的扛鼎之作了,这句名句更是家喻户晓,至少,上过高中的人对它一定不陌生。
两句话对仗工整,画面和谐优美,而且,上句写动,下句写静,动静结合,以动衬静,同时,上句突出景物神态,下句突出景物色彩,因此受到大家的青睐。
每当读到这句,脑海中不禁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孤鹜在晚霞中飞翔,秋水和长天连成一片。反正,我的语文老师是这样翻译的,当然,我相信,几乎所有语文老师都会这样解释。
但,实际上,“落霞”并不是傍晚的晚霞。
为了婚姻可以不要父母么?说说你的看法?
为了婚姻可以不要父母吗?
刚才你说到,相恋八年的情侣因为女方要求男方不要父母而分手。这就是答案。
我有一同事,79年的,早几年我给她介绍过一男朋友。他们那时都三十多了,回来后男孩说,女方聊了要不要跟父母住一起,说她不希望结婚后跟男方父母住在一起。我和另一个媒人都苦笑了。一是觉得刚见面就聊结婚后要不要和父母住一起是不是太早了,二是觉得现在的女孩太苛刻了,你不孝顺男方父母就算了,你难道还要男孩不孝顺他父母?你说的这个女的更厉害了,它直接要男孩不要他的父母。且不说在中国养儿是为了防老,就是养儿不是为了防老,那儿子就可以不念父母养育之恩吗?儿子为了自己的婚姻不要父母,那简直是禽兽行为。
我的这个同事当然一次见面就没了下文了,到现在也没有结婚。
现在中国好像是男多女少,造成男孩不好找对象的局面,为了能娶到媳妇他们就委屈求全,高额彩礼不说,买房买车也不说,有的苛刻到叫男方不要父母,虽然我家是女孩,我也反对这种做法。乌鸦反哺羔羊跪乳,人不孝顺,不如禽兽。
我为你的邻居男孩点赞。这种女孩不要也罢。
同时我也劝劝女孩子,爱你的老公,就得爱你老公的父母,他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他的父母对他有恩,即使你不孝顺他们,也得支持老公孝顺他们,至少,你不能阻止他孝顺。
祝天下家庭和睦幸福。
“要和我结婚就不要父母”。能说出这样话的女孩不知道你娶回家作何感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没有父母何来己身,乌鸦尚知反哺,何况人乎?能提出这样结婚条件的人简直连畜生都不如!
为了结婚不要父母天理难容!父母生你养你,母亲是怀胎含辛茹苦,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养大成人,为了结婚而抛弃父母的人还算人吗?出这样一个三观不正,道德品质败坏到为了结婚而抛弃父母的坏女人,会给你带来幸福和快乐。带给你的只有无尽的烦恼和忧愁。能提出这样结婚条件的人,最重要一点就是缺少家教。或者是她的父母做人的品质就有问题,上传下效,以致让她见怪不怪,向男孩子提出如此大逆不道的结婚条件。
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为人子女的应尽责任和义务。抛弃父母不但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如果父母到了需要人照顾赡养的年龄,抛弃父母不管不问,拒不赡养父母,而且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这样恶毒的结婚条件,稍有良知的男人都会拒绝的。遇上鬼迷心窍,重色轻亲的男人与之同流合污,必将身败名裂苦不堪言!
这怎么可能,父母是生育,养育之恩的,百善孝为先,如何能因为结婚而不要自己的父母,猪不是天方夜谭的问题吗!但是现实生活中确实会有很多奇葩的人,想法都很自私,而且居然还能觉得自己的想法是理所当然,这才是最可怕的,我也见过一些奇葩的人,所以能提出不要男方父母这样的条件,我表示虽很难理解,但也能接受,这类人通常在情商上不太高,而且通常只活在自己理想的世界里,并且凡事都先想自己的得失。
我想提出者这个问题的女士才要好好地想一想,如果男方真的答应了这个要求,她要怎么办,真的感很这样的男人在一起吗?他连自己的父母都可以不认,不要,那这样的人在做事上会有多决绝,能对她负责任?能给得起她一个未来吗?恐怕再遇到更好的,或者是这个女的身上没有可利用的价值之后就会理她远远而去。
何况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要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她要求男方不能要父母,那她自己也得同样不要自己的父母吧!凡事都要讲究公平,不能不要男方的父母就要自己的父母,能养出这样自私的人的家庭的父母恐怕本人也很有问题,和这样的人,以及她的家庭组成一家结婚,未来能不能幸福我说不准,但矛盾肯定是三天两头不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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