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殡葬文化,厦门的殡葬文化有哪些

gkctvgttk 2024-06-23 27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文章目录 [+]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厦门的殡葬文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厦门的殡葬文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厦门现在还有土葬吗?
  2. 厦门抚恤金和丧葬费如何领取?
  3. 厦门市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厦门现在还有土葬吗?

没有

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该办法是2002年7月29日福建省人民***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文件。

厦门的殡葬文化,厦门的殡葬文化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中文名: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

实施时间:2002年10月1日

公布时间: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厦门的殡葬文化,厦门的殡葬文化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编号:福建省人民***令第83号。

相关规定

第五条 交通方便地区应划为火葬区。暂不具备实行火葬条件的地区,可划为土葬改革区。 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定由省人民***民政部门编制方案,报省人民***批准。

厦门的殡葬文化,厦门的殡葬文化有哪些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六条 火葬区内的人员死亡后应当全部实行火葬。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土葬改革区死亡的人员,自愿实行火葬的,应当予以支持和鼓励,他人不得干涉。

厦门抚恤金和丧葬费如何领取

1、网上办理

  登录厦门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点击“社会保险”--“本市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2、申办系统无法查询共享信息的,请携带所需材料至所属市或区社保经办前台办理

  办理地点:

  湖里区***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5号至8号综合受理窗口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保障综合业务10、11、12、13号窗口

  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5-10号窗口

  海沧区嵩屿街道湖北路9-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层1-3号窗口

  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一楼35-37号窗口温馨提示:周末在33号窗口办理

  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大厦1楼社保14/15窗口

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死亡后10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原待遇领取人原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

1、死亡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待遇领取人的“户口注销证明”;或相关部门的死亡火化证明;或***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2、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若原待遇领取人的银行账户已注销,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办理银行账户变更:

(1)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与已死亡的待遇领取人的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公证书);

(2)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厦门***且有银联标志的***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出具的领取丧葬补助金声明。

原待遇领取人的丧葬补助金及个人账户余额(需扣除因未及时进行死亡申报所多发放的养老金)转入待遇领取人原按月发放养老金的银行账户;原待遇领取人账户注销的,转至变更后的银行账户。

厦门市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2022年抚恤金标准表如下:

     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20个月基本工资;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10个月基本工资;

丧葬费标准:

     因病死亡为4000元;因工死亡为5000元;死者死后家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0-1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厦门的殡葬文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厦门的殡葬文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hekerao.com/post/37450.html

相关文章

厦门渔村文化区,厦门 渔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厦门渔村文化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厦门渔村文化区的解答,让我们...

厦门文化 2024-10-30 阅读0 评论0

厦门文化大学演出,厦门文化艺术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厦门文化大学演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厦门文化大学演出的解答,让...

厦门文化 2024-10-30 阅读1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