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厦门出行电动车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厦门出行电动车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厦门对电动车的规定?
厦门市部分区域是限行电动车的,比如:岛内思明区,在市区路上经常可以看到有电动车禁止通行的指示牌,交警也会随机上路检查电动车。
厦门市电动车限行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思明区限行电动自行车的区域是:湖滨西路以东、湖滨北路以南、嘉禾路(吕厝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
厦门可以骑电动车吗?
岛外限制少,基本不限。厦门岛内(市区)有些路段有限,不能骑,但现在好象也没人管,交警偶尔闲起来,就管一下,没收无***违章的车子,没想起这块,也懒得管,大伙都在骑。所以说法是禁骑,但大家都在骑,看运气了。
厦门电动车挂牌的最新规定?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电驱云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 h 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 h ,电动机不能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需要上牌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这是道路常见的两轮电动车,它形似自行车,但具备蓄电池为动力的装置,这类车时速在25公里/小时以内,整车重是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 W ,按照规定,它需要上绿牌。
厦门市对电动车有什么规定?
一、驾驶超标或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
超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在安全技术性能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不得生产、销售,不得上道路行驶;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有可能是被盗抢车辆。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载人载物、占用机动车道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载人规定是:驾驶电动自行车依法不得载人,成年人驾驶时搭载一名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除外。
电动自行车载物的规定是: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是指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右侧以外的区域。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思明、湖里区严管路段(在思明、湖里区登记上牌的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
为迅速遏制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打造安全文明示范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在思明、湖里区划定了31条严管路段。公安交警部门将在严管路段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以及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载人载物、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其中,对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依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43条第8项,可以扣留车辆,处以300元罚款;对悬挂岛外号牌、本省外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依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43条第7项,可以扣留车辆,处以200元罚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厦门出行电动车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厦门出行电动车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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