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厦门的加班文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厦门的加班文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海辰储能加班严重吗?
海辰储能不错,加班不严重。
海辰储能成立于2019年,总部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是厦门市重点投资项目。总投资27亿元,厂区规划5条锂电池及配套系统产线,共计15Gwh,满产后产值超百亿。
目前A轮融资亿元级,未来几年拟IPO。公司致力于持续以客户为中心,创造绿色能源存储技术产品,为全球能源供给提供安全、高效、清洁、可持续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
海辰储能专业从事新型锂离子电池及其核心材料的研发、生产和经营,拥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
2018年春节厦门人的加班工资要怎么算呢?
春节大部分人都回家过年去了,但是也有小部分人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那么春节的加班工资要怎么算你知道么?我们来看看厦门春节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吧。
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中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能比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低,工资标准不能比最低工资低。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再除以12个月,也就是21.75天。日工资就是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就是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乘以8小时。
厦门现在最低工资标准是1700元,大年初一到初三是3倍工资,每天的最低加班工资是1700除以21.75乘以3,也就是234.5元,除夕和初四到初六两倍工资,也就是156.3元。
遇到不给加班工资的单位,劳动者可拨打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5110656。或者登录厦门市人社局网站(***://***.xmhrss.gov.cn)在“互动交流”版块的“投诉举报”栏目进行投诉。
(海峡网 杨林宇)
春节很多人赶回家乡过年,但也有一些人没有回家,坚守在工作岗位加班。他们的加班工资,你知道怎么算吗?
2018年春节在厦门加班,最低可以拿多少加班工资?
《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单位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8小时)。
加班工资要怎么算呢?
以厦门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为例,2018年春节厦门人的加班工资这么算:2月16日至2月18日(大年初一到初三)为春节法定节***日,按300%计算加班工资,每天的最低加班工资为:1700÷21.75×300%=234.5元。2月15日(除夕)、2月19-21日(大年初四-初六)是调休,加班且无补休的,按200%计算休息日加班工资,每天的最低加班工资为:1700÷21.75×200%=156.3元。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可拨打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5110656。(厦门市各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话:思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5862900;湖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5636959;集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6612333;海沧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6052951;同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7316110;翔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7889981)。或登录市人社局网站在“互动交流”版块的“投诉举报”栏目进行举报投诉。
但是有人春节期间,回了老家后,收到老板安排工作的任务,在家加班,像这样春节在家工作的,有加班费吗?
春节在家工作是否算加班,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公司安排员工春节期间在家工作,这种情况应当算是加班。当然,员工自己要保留好加班证据,比如公司要求加班时的录音、微信、QQ聊天记录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厦门的加班文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厦门的加班文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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